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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琳与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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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史琳杰的BLOG]]></description>
		<pubDate>Sun, 1 Oct 2006 13:45:2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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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关于关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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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琳与肉</dc:creator>
			<pubDate>Sun, 1 Oct 2006 13:45:2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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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nbsp; 1 <br />&nbsp;&nbsp; 很遗憾，我和关羽的合影找不到了，准确的说，在我还没有把前单位的办公电脑里的照片捣鼓出来之前，那台电脑就坏掉了，那本是一台性能非常好的电脑，尤其适合打游戏，在2003年的冬天到2005年的夏天，我在无数个无聊的夜里用这台电脑蹂躏关羽，当然，我们彼此都懂得扬长避短的道理，在罗马复兴里被我蹂躏过后，关羽总是会用CS来报复我，并且在爆我头之后还要反复强调如果不是他网钝的话我会死得更快。<br />&nbsp;&nbsp; 在回南京之后，我一度想让前同事帮我把所有的照片压缩发过来，但由于拖拉，最终丢失了大量的照片。<br />&nbsp;&nbsp; 这只是客观理由，而从主观上讲，我这个怀旧情节很浓的人对照片的态度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很多时候，那是给别人看的东西，而并非内心情感所必须依附的佐证，因此，在丢失了大量的照片之后，我并没有感到难过，如果你觉得我开头说遗憾和这很矛盾的话，那我只能说，那是我对某一个人说的，我想那个人除了想看到我写关羽的故事，更想看到他的照片，而我并不能满足她的所有愿望。 <p>&nbsp;&nbsp; 2<br />&nbsp;&nbsp; 故事就从照片说起。<br />&nbsp;&nbsp; 那张照片的构图是这样的，我和关羽在照片里的偏右方一些，前景是几瓶啤酒，背景是农户的大门，由于用的是广角镜头，因此我们猥琐的表情比较夸张的表现出来。<br />&nbsp;&nbsp; 那是我和关羽第二次在一起喝酒，当然，那几瓶酒对我们来说已经称不上喝酒了，因为吃完饭还要赶车，所以我们没有多喝，尽管在1个小时后我把笔记本电脑丢在了出租车上，但这并不表明我高了，因为我向来是丢三落四的人，而且在下车后我能很快想起来笔记本不在身边，然后通过客管处很快的找回了电脑，我记得那个杭州司机做事很不爽快，拐弯抹角的暗示我应该多给些感谢费，这让来自山东的关羽很看不惯。<br />&nbsp;&nbsp; 在见到关羽的第一天我便感受到了山东人的直。我们在灵隐寺附近的一家&ldquo;农家乐&rdquo;喝酒，一起的还有他的几个杭州朋友，由于饭后还要去酒吧喝，我们在那喝得并不多，我大概喝了4瓶的样子吧，走的时候我去洗手间，大家便慢慢的往不远处的酒吧走，我从洗手间出来，关羽在门外等我，赶上其他人之后，关羽忽然很不平，他说，按照他们烟台的规矩，喝完酒出来必须等人齐了走，如果撇下的那个人万一喝高了容易出事，我们都不以为然，毕竟我们都是比较能喝的人，那几瓶啤酒根本算不上什么，而我也很不好意思因为我让关羽和他的朋友争论，然后关羽却很较真，他很大声的说，就算只喝了一瓶啤酒也得一起走，大家都觉得没必要为这点小事争，便不再搭理他，他一个人跟在后面一直嘟囔，南方人就是没北方人讲义气。 </p><p>&nbsp;&nbsp; 3<br />&nbsp;&nbsp; 我一直认为，人与人的相识相知是有缘分的，比如我在宁波的一个雨夜随便找了个小酒吧喝酒结果交上了二大这个朋友，后来才知道他居然是我另一个好朋友却尘的同学。<br />&nbsp;&nbsp; 而和关羽的认识也是有戏剧性的，至少我去颓废版之初并非因为被什么人文色彩什么颓废文字所吸引，我去那玩的动机并没这么高尚。如果你看最近认真看了版里帖子的话，其实我已经在其中坦白过。<br />&nbsp;&nbsp; 大概是在2003年的11月吧，那时宁波的酒吧一般营业到凌晨2点左右就打佯了，我和同事D并不习惯这么早睡，从酒吧回来之后往往要回办公室研究一会罗马复兴，有次玩累了之后实在无聊，便在西祠的大胡同口一个版一个版的看相册，那时颓废版尚在大胡同口，在看到相册里芳芳和飘飘的照片后，顿觉这是个好去处，但没想到那时这两位美女已经很少出现，至今我仍耿耿与怀。<br />&nbsp;&nbsp; 后来便慢慢和关羽熟了起来，有时也会探讨一些关于理想，生活，主义之类的话题，但他显然要比我要深刻得多，而且我只有在我的理想我的生活出现问题的时候我才会去思考这些事情，和他比，我有点象早期奴隶社会里的奴隶，而他则象晚期奴隶社会里的奴隶，我对生活的反抗是自发的，而他则是自觉的。这一点，大概和年龄有关，毕竟他所受生活枷锁束缚的时间要比我更长。<br />&nbsp;&nbsp; 有一段时间我一度以为关羽的棱角开始被磨灭了，这同样和年龄有关，但不久前他那篇关于犬儒主义的帖子让我知道，他并没有停止思考，停止愤怒。<br />&nbsp;&nbsp; 在很久以前我写个一个关于天下无贼强奸了理想主义的的影评，发在颓废版里，然后引来很多争议，那时后我并没有在网上骂战的经验，那些被天下无贼所打着的理想主义幌子蒙骗的人出言很不逊，好在关羽带头挺身而出，才帮我解围。<br />&nbsp; <br />&nbsp;&nbsp; 4<br />&nbsp;&nbsp; 邀他来宁波之前我没想到他会如此爽快，那段时间我面临一些需要选择的问题，情绪不稳定，而且迷茫之极，我在Q上跟他说，老子最近不爽，你来陪老子喝酒吧。他竟然第二天就买了票，然后从烟台赶过来，不幸的是他上了一辆已经很稀有的慢车，用了30多个小时才从烟台赶到杭州，以至于漫长的旅途让他终究熬不住，把给我带的烟台啤酒喝得只剩下一罐，最后我象猪八戒吃人参果那样喝掉那灌啤酒，也没能品出味道来，所以对他所说的世界上上最好喝的啤酒就是烟台啤酒这句话，我仅当作一种故乡情结来理解。<br />&nbsp;&nbsp; 那时候我还过着终日酗酒的生活，关羽来之前我们在Q群里互相透底，关羽说他能喝16瓶啤酒，我说我最多一次只喝过15瓶，而且在第15瓶喝完之后我吐了，二大在群里吓关羽，说他在喝完16瓶啤酒之后还能在来一斤白酒&mdash;&mdash;这点可能有些夸张，但我认为这是有70%的可信度的，因为在宁波，他是和我喝酒次数最多的朋友中喝酒最爽快的一个，并且从未见他喝高过。<br />&nbsp;&nbsp; 我从杭州接关羽到宁波后因为要赶稿子，晚饭便在我们报社食堂打发，到晚上我忙完之后一起去了&ldquo;夜色&rdquo;，就是我第一次见二大的那个就吧，关羽去的时候二大已经退股，不过他在那些存了些酒，我们先是开了一瓶黑方，关羽说他不习惯喝这酒，喝的有点拘谨，但喝完喝啤酒时他就逐渐表现出山东人的豪迈了。<br />&nbsp;&nbsp; 酒吧有几个读过《张飞流水帐》的文学青年，算是关羽的FANS，过来轮番敬酒，酒吧出来又去消夜，又喝了些白酒方才回去。<br />&nbsp;&nbsp; 在宁波喝得最多的一次是他来后的第三天还是第四天，先是晚饭时一人喝了三瓶啤酒，然后去酒吧，6、7个人玩350，那是种比较惨烈的喝酒游戏，离开酒吧时我们数了下，72个空瓶，接着又去消夜，打圈，每个人都喝同样多的酒，每人6瓶，那时已经有点多了，本来准备喝完闪人，但有个玩350输得比较惨的哥们提议再找个酒吧继续玩，最后6个人又喝了两打啤酒，这是我有史以来喝得最多的一次了，也是酒兴喝得最浓的一次，但我，关羽，二大还有同事D居然都没醉，另外俩哥们则全部喝倒。回到宿舍后关羽终于不敢再喝，我和D示威似的拿起床头柜上的半瓶小糊涂神，一人一口，全部喝完，终于让关羽求饶。 </p><p>&nbsp;&nbsp; 5<br />&nbsp;&nbsp; 6月初，在杭州接到关羽的时候，我很高兴。<br />&nbsp;&nbsp; 很高兴，很高兴，他没有我长得帅~~~~~~~~~</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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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长乐未央</title>
			<link>http://shilinjie.blog.sohu.com/15302886.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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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琳与肉</dc:creator>
			<pubDate>Sun, 1 Oct 2006 13:43:3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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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nbsp;&nbsp;&nbsp; 1 <br />&nbsp;&nbsp;&nbsp;&nbsp; 二大说,被小朔害惨了。<br />&nbsp;&nbsp;&nbsp;&nbsp; 如果我没看错，这张照片应该是在&ldquo;未央阁&rdquo;拍的，从二大满足并且委琐着的表情可以看出，那时未央阁应该还属于他和二傻，我猜想那时他刚饭饱，酒是没足的&mdash;&mdash;因为在酒足之后，他总是习惯于摆出一副深沉严肃的样子，这点夜色酒吧对面的那家酒吧（叫啥名字我已经忘记了）的老板娘的妹妹深有体会，2004年某个深夜，我们一行人在夜色喝得嘻里哗啦之后转战到那家酒吧，一副哈日打扮的老板娘妹妹靠在二大的肩膀上憋足了嗲劲问他，&ldquo;我是不是很卡挖衣啊。&rdquo;二大如愤青般将她推开，&ldquo;卡，卡，卡，卡你老母啊。&rdquo;<br />&nbsp;&nbsp;&nbsp;&nbsp; 另外一个判断他没喝足的理由是基于我对他生活轨迹的了解，在未央阁开业后，他已经真正步入人生的成熟期，开始思考立业成家之类的严肃话题，那时我也即将离开宁波，离开那种花天酒地，天昏地暗的日子，我和二大惟一不同的是，他计划先立业，而我则打算先成家，这一方面和我胸无大志有关，更重要的则和二大惨不忍睹的体形有关，立业对他来说，比成家要来得更现实。因此在有了未央阁之后，他已经不再象以前那样恣意的醉酒，即使我依然能在凌晨2点之后吧他从床上拉起来去喝酒，但他对着酒瓶发呆的时间越来越长，这一经典造型后来被我引申到床第生活上，我经常象，是不是我到了这个年纪，也会象他这样，无能的看着床上的女人&mdash;&mdash;这还处于担忧阶段，但喝酒，我确实已经开始象他一样，逐渐退化了，就在上个星期，我在和伪生活喝下3瓶啤酒之后开始莫名的呕吐，以至于搞得那局酒兴致索然，全没有那次在宁波和关羽二大俩人喝得那般热闹。<br /><br />&nbsp;&nbsp;&nbsp;&nbsp; 2<br />&nbsp;&nbsp;&nbsp;&nbsp; 关羽好象是在未央阁开业前不久离开宁波的，那时天正热着，在宁波那几天除了每天整夜的喝酒，我们并非无所事事，起码关羽还在金报的水泥地上踢了几场足球，不过拉伤了大腿根部肌肉，让几位崇拜关羽的宁波文学女青年失去了被宠幸的机会。二大除了踢了几脚球之外还打了一场篮球，据说他已经8年没打过篮球了，运动了之分钟之后他便很不文雅的扔掉了他的体恤，他白晃晃的肉在阳光下刺眼之极。但发福的体形并非表示他是个好逸恶劳的人，总体上讲他的动手能力还是很强的&mdash;&mdash;那几年他在宁波并没有女朋友，和二傻同住一套房子，我想，他解决生理需求的方式无外呼两种，一是自己动手，二是动手强迫二傻，无论是那种，都锻炼动手能力的。除此之外，他在厨房的动手能力也很强，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农家小炒肉就是出自他手。<br />&nbsp;&nbsp;&nbsp;&nbsp; 那天关羽应该也在吧，由于初来乍到，他显得比较矜持，我记不记得那天他是否尝到了肉片的滋味，不过我记得二大安慰关羽的话，&ldquo;你多住几天再走，我的未央阁马上就要开业了，到时让你吃个够。&rdquo;吃完之后照例是打牌，输了喝酒，据说烟台人以喝啤酒和白兰地为主，所以那天的君度让关羽很是吃不消。<br />&nbsp;&nbsp;&nbsp;&nbsp; 但关羽最终没能看见未央阁的出生，他计划先去南京和朋友一聚，然后再折回宁波，好在开业那天大蹭一顿。可惜在南京没呆几天，他父亲身体出了些问题，他不得不提前赶回烟台。<br />&nbsp;&nbsp;&nbsp;&nbsp; 我是在关羽回烟台的那天回南京准备跳槽的，因为没赶上大巴，不得不坐傍晚的火车，那时还不知道关羽要走，等上了火车打电话给关羽，让他等着我凌晨3点下火车出来喝酒，到深夜10点多，车在上海停的时候，关羽打电报话来告诉我，他已经在南京的站台上了，必须得回去。而我邀他去我家喝酒的计划也搁了浅。<br />&nbsp;&nbsp;&nbsp;&nbsp;&nbsp;矫情一点的说，很多事就是这么错过的吧。关羽错过了未央阁的出生，然后我和关羽错过了在南京的酒局，最后，我错过了未央阁的死去。<br /><br />&nbsp;&nbsp;&nbsp;&nbsp; 3<br />&nbsp;&nbsp;&nbsp;&nbsp;&nbsp;关羽走后的第二天，二大打电话来逼我给他带10斤雨花石给他做去桑拿牛蛙和桑拿鸡，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以5斤成交。本来我应该赶在6月18号开业之前带回去的，巧的是6月18号是我老婆（当时还是女朋友）的生日，我在夫子庙除了买雨花石之外还在谭木匠买了把梳子当老婆当生日礼物，我记不清楚是先买的哪样了，但我总是会对二大说，给你买雨花石，顺便给老婆买了把梳子，而对老婆，则反过来说。<br />&nbsp;&nbsp;&nbsp;&nbsp; 那段时间跳槽的事已经有些眉目，在最后一个月的时间里忙于两地来回奔波，在南京忙着笔试面试，在宁波则忙着一场场告别酒局，一头是应付谋未来生活，一头是唏嘘的告别，我在两头来回的伤感。<br />&nbsp;&nbsp;&nbsp;&nbsp; 告别酒局几乎都是在未央阁进行的，朋友们轮流在那请我喝酒，二大象没有职业操守的坐台小姐一样，从这桌或者那桌的客人中赶过来窜台，所以他并没有和我喝很多酒，而我，招架不住朋友们的轮番进攻，自然，在告别宁波前的那几局酒，我和二大喝得并不浓厚，这多少算一点遗憾吧。<br />&nbsp;&nbsp;&nbsp;&nbsp;&nbsp;后来数次出差去宁波，又去过几次，那时未央阁前的路口开始修路，二大的生意已经开始惨淡起来。<br /><br />&nbsp;&nbsp;&nbsp;&nbsp; 4<br />&nbsp;&nbsp;&nbsp;&nbsp; 说说未央阁吧。<br />&nbsp;&nbsp;&nbsp;&nbsp; 招牌菜是二大老家千岛湖运来的鱼头，和我老家的天目湖鱼头做法并不相同，我爱前者甚些。而最爱的是，仍是农家小炒肉，只要二大在，总是要逼着他亲自下厨为我们服务。<br />&nbsp;&nbsp;&nbsp;&nbsp; 桑拿鸡和桑拿牛蛙做得一般，和其他店的区别并不大，不放过这两道菜的原因是5斤雨花石背得我实在辛苦，不多吃几口总觉得亏了。<br />&nbsp;&nbsp;&nbsp;&nbsp; 有好几道小炒做得很不错，可惜是最后一次吃时才点的，只吃过一次，记不住名字也不奇怪。<br />&nbsp;&nbsp;&nbsp;&nbsp; 其实未央阁里的人比菜更有意思些，《原创文学》了的一些朋友常过来捧场，窜台并不二大的专利，拼桌也是常事，颇有&ldquo;原来你也在这里&rdquo;的惊喜。我离开宁波前就和宁财神的师傅方平拼过一次桌，并且请教了一些写作方面的问题，遗憾的是方平胃不好，不能喝酒。<br /><br />&nbsp;&nbsp;&nbsp;&nbsp; 5<br />&nbsp;&nbsp;&nbsp;&nbsp; 2006年初，二大已经开始在Q上跟我聊到未央阁的不景气。我没做过生意，不懂得经营之道，除了跟他一起感慨之外，并没有其他有效的建议。<br />&nbsp;&nbsp;&nbsp;&nbsp; 后来二大终于把自己的Q名改成了王小柱，未央阁死了，他跟《大腕》里的王小柱一样破产了。这个有些生意头脑却又安于小打小闹，追求生活自得的准中年男人，在因为沉迷与写作而疏于管理他的川菜馆被人暗算失去了&ldquo;菁华园&rdquo;之后，在因为一言不合，退出&ldquo;夜色&rdquo;酒吧股份之后，又一次因为不够八面玲珑而失去了他的&ldquo;未央阁&rdquo;。他不再象以前那样可以躲在他的7楼房间里能安心写属于他的东西了，在未央阁倒掉之后，他改名王小柱，他搬出了7楼，他开始象普通人一样寻找工作。<br />&nbsp;&nbsp;&nbsp;&nbsp; 最让我意外的是他还有了女朋友&mdash;&mdash;尽管他不让我对外透露。<br />&nbsp;&nbsp;&nbsp;&nbsp; <br /><br />&nbsp;&nbsp;&nbsp;&nbsp; 6<br />&nbsp;&nbsp;&nbsp;&nbsp; 至于对长乐未央，我偏执的理解为，很多事情是无法忘记的。<br />&nbsp;&nbsp;&nbsp;&nbsp;&nbsp;就好象至今我仍然习惯叫他二大，而不是王小柱。<br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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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沧海也会变成桑田，我对你们只有怀念</title>
			<link>http://shilinjie.blog.sohu.com/147719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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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琳与肉</dc:creator>
			<pubDate>Sun, 19 Mar 2006 04:43:1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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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A href="http://www2.tianyablog.com/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02222&PostID=4017021&idWriter=0&Key=0">http://www2.tianyablog.com/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202222&amp;PostID=4017021&amp;idWriter=0&amp;Key=0</A></P><P>想说</P><P>1 二大的字还是那么朴素，那么有洞穿力</P><P>2 二大开始衰老了，他总在回忆过去</P><P>3 他的衰老催化我的衰老</P><P>4 沧海也会变成桑田，我对你们只有怀念&hellip;&hellip;</P><P>5 一个细节，95年，杭州到济南，三十几个小时，2005年关羽被我拉到宁波时还是坐了那么长时间，那次是我生平最快乐的一次朋友相会</P><P>6 关羽是个傻比，30大几的人了，都没二大年轻时智商高，要是也能想到逃票的话，省下的钱起码够我们再喝上几局</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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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爱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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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琳与肉</dc:creator>
			<pubDate>Sun, 19 Mar 2006 04:24:1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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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nbsp; <FONT color="#666666">打个恶俗的比方：博客象女人，在长久冷落之后，荒芜是再所难免，博客又不完全象女人，至少她不会因为冷落或者荒芜而心生怨言直至背叛你，因此博客应该成为男人最佳的情人：招之既来，挥之既退守角落，等待你的下一次临幸。</FONT></P><P><FONT color="#666666">&nbsp; 这样说极有可能招徕异性同胞的鄙夷，但自我开脱一下，我的观点是，对于博客的感情，深度与频率未必有必然联系，好比一个人是否整天把女朋友带在身边并不能证明他在心底的感情，进一步说，激情并不能完全等同与感情。</FONT></P><P><FONT color="#666666">&nbsp; 昨天下午班同学说看过我的博客，我很愧疚，太久不曾动笔，甚至连看都没顾上。不过我亦是有理由的，博客与我而言，不是武器或者幌子或者其他，不必天天亮出来或者挂出来或者其他。</FONT></P><P><FONT color="#666666">&nbsp; 深更半夜不睡觉胡扯这些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由头的话，那就是临睡前突然看到电视里在放家驹的海阔天空，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认真的去听他的歌了，可这不重要，因为每次听到我都会认真的感动。如果还得解释写到自己的所爱时为什么停笔，那我还可以告诉你，因为我的烟已经抽到最后一根了。</FONT></P><P><FONT color="#666666">&nbsp;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仅此而已。</FONT></P><P><FONT color="#666666">&nbsp; 最后说一句不相干的，我之前写的一些东西，让班同学对我有些误解，事实上那些东西是绝对称不上文学的，不过痞子这个称呼我很爱听，因为痞子都是严肃的，这一点我可以很严肃的说，严肃，其实是我内心一直所追求的境界。</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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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焦头烂额的美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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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琳与肉</dc:creator>
			<pubDate>Mon, 6 Feb 2006 01:48:10 +0800</pubDate>
			<category>史说新语</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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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 <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 color="#999999">焦头烂额的美丽<BR></FONT></SPAN></P><P><SPAN><BR><FONT color="#999999">&nbsp;&nbsp;&nbsp;&nbsp;<BR>&nbsp;&nbsp; 对于一个三十出头的老男人来说，纠缠与三个女人之间，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除非他无聊象我这样，找三个女人凑一桌打打卫生麻将或者是甩上几局八十分而不谈其他。因此对于坎贝尔在上周三主场负于西汉姆的比赛中的糟糕表现，以及在中场休息时的离奇失踪，我一点都不感到惊讶。<BR></FONT></SPAN><SPAN></SPAN></P><P><SPAN><BR><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当然，作为一个未婚男人，风流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至于为了女人而离场，虽然有损职业精神，但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说，怎么上也算得上至情至性之举。尤其是我在十二分认真的看过坎贝尔三个女人的照片之后，更是心生几分敬意&mdash;&mdash;能为这三个相貌平庸的女人搞得焦头烂额，我不得不拱拳说声<FONT face="Times New Roman">PF</FONT></FONT></SPAN><FONT color="#999999"><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我想象坎贝尔在甩手离开球场之酷，&ldquo;球赛与我何干，老夫去也！&rdquo;尽管与数十年前温莎公爵甩掉江山爱美人的派头还有不小差距，但这种焦头烂额的美丽，确是温莎公爵体会不到的。</SPAN><SPAN></SPAN> </FONT></P><P><SPAN><BR><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可惜并不是所有的焦头烂额都美丽，比如说<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A</FONT></FONT></SPAN><FONT color="#999999"><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的雨人坎普，从当年和乔丹大战</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7</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场的天才扣将到被</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7</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个私生子拖累的沉沦弃将，从为了总冠军理想拼杀赛场的得意少年，到为了支付</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6</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个女人和</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7</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个孩子的生活费而复出讨生活的中年男人，当</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35</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岁的坎普拖着被毒品、酒精、女色掏空的臃肿身材在</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05</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年的夏天四处寻找工作时，那种天与地的差别，那种与生活短兵相接的残酷，教人唏嘘。</SPAN><SPAN></SPAN> </FONT></P><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BR><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如此看来，坎贝尔算得上幸运儿，离场后还有教练和队友的声援，在传统保守的英国，做出离经叛道之举后，依然能被人尊重，盖性情大抵是人类的通性。</FONT></SPAN><SPAN></SPAN><FONT color="#999999">&nbsp;</FONT></P><P><SPAN><BR><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换点轻松的说说，同样是为了女人离场，恐怕最值得尊敬的还是安东尼奥。戴维斯先生，这位纽约尼克斯队的中锋、<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A</FONT></FONT></SPAN><FONT color="#999999"><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球员工会主席在比赛中发现看台上的妻子和人发生冲突，不顾被处罚的后果，冲上看台去保护妻子，被禁赛</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5</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场的处罚决定出来后也丝毫不后悔自己行为，这种&ldquo;英雄救美&rdquo;式的离场，实在要比坎贝尔来得有意义得多&mdash;&mdash;至少在已婚女人们看来，是如此。</SPAN></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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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天仙MM 大闸蟹 造神</title>
			<link>http://shilinjie.blog.sohu.com/751518.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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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琳与肉</dc:creator>
			<pubDate>Fri, 20 Jan 2006 01:06:52 +0800</pubDate>
			<category>史说新语</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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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nbsp;<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假如时光往后倒退十年，天仙</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MM</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肯定无法刺激我雄性荷尔蒙分泌的上升，对于彼时尚在农村读书的我来说，城市里妖艳女子的大腿要比天仙</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MM</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清澈的眼神有诱惑力的多。十年后现在的我，回想年少时的冲动，时常陷入深深的自责与惭愧之中，今天坦荡当年的品位，着实思想斗争了一番。<BR><BR></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我并不是想说我现在品位就高到那里去，只不过在</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6</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年的城市生活中见惯了城市女子的妖艳或者冷艳，物以稀为贵，十年前在我们乡下司空见惯的清纯女子，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下逐渐绝迹。在这个年代里，稍微来点所谓的&ldquo;真实&rdquo;元素，婴儿肥或者是假小子都能站到美女行列中来，那羌族美少女尔玛依娜被惊为天人，并不算是件奇怪的事。何况这年头，贴上&ldquo;原生态&rdquo;标签的东西总是要更受人欢迎一些的。<BR></SPAN></P><P><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BR>　&nbsp;</FON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不过说到&ldquo;原生态&rdquo;，我怎么都有种异样的感觉，从天仙</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MM</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渐渐揭开神秘面纱，颇似吃了假的阳澄湖大闸蟹&mdash;&mdash;据说不少奸商把外地的螃蟹运到阳澄湖，往湖里一倒，过些时日便能以阳澄湖大闸蟹的名义，价格昂贵的在市场上横行霸道了。天仙</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MM</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的歌舞团生涯被&ldquo;浪兄&rdquo;刻意隐瞒，其叵测居心与那些奸商们并无二异。<BR></SPAN></P><P><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BR>　&nbsp; </FONT></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除了&ldquo;浪兄&rdquo;的精心操作与本身所具备的一些迎合大众审美情趣的东西，天仙</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MM</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的火速走红与中国人民的造神爱好不无关系，从雷锋到马俊仁到超女，中国人造出一个又一个神来顶礼膜拜&mdash;&mdash;绝不是借机再来感慨下什么民族劣根性，乐观的说，天仙</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MM</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的走红也让我看到了积极的一面：从上层建筑的造神到媒体的造神，到现在普通百姓也能开始造神，这是怎么样的一种进步啊！</SPAN></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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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爱汤加丽不如爱舒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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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琳与肉</dc:creator>
			<pubDate>Fri, 13 Jan 2006 00:57:56 +0800</pubDate>
			<category>史说新语</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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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color="#999999" size="2">汤加丽说，请大家淡忘我的身体，记住我的舞技。</FONT></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color="#999999" size="2">&nbsp;&nbsp; &nbsp;舒淇说，我要把以前脱掉的，一件件穿回来。</FONT></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color="#999999" size="2"></FONT></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color="#999999" size="2">请原谅我把这两句话放在一起，把舒淇的三级片和汤加丽的&ldquo;人体艺术写真&rdquo;相提并论，显然是对艺术的亵渎，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冒一次天下之大不韪，因为两人在成名行为上有着本质的惊人相似：一脱成名，在成名后的行为上又有着本质的惊人相似：汤加丽以脱成名，让大众知道了她的舞技，然后要大众只关注他的舞技，舒淇以脱成名，让大家见识了她的演技，然后只希望大家关注她的演技&mdash;&mdash;抛开尊严的自我诉求不说，从手段上讲，大可以给她们扣上一顶忘本的帽子。</FONT></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color="#999999" size="2"></FONT></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color="#999999" size="2">按理说，汤加丽大可不必&ldquo;请大家淡忘她的身体&rdquo;，人体艺术展示吗，又不是象舒淇那样拍的三级片，这么高尚的东西，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玩得来的。当然，据汤加丽大姐说，她的人体艺术写真给她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甚至让她卷入舆论的旋涡，这一点让我心生疑惑，我想，即使是一个体操运动员出生，没受过太多的文化教育，但对世俗的审美观和道德观有所了解吧。先打着艺术的招牌去挑战传统（甚至是封建残余道德观），现在来让人只关注她的舞技，我只能说一句既得利益者的自我撒娇。</FONT></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color="#999999" size="2"></FONT></SPAN></P><P><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FONT color="#999999" size="2">相比之下，舒淇含着泪的誓言更来得真实，一个女孩，付出那么多的牺牲，不管她的目的为了名利或是其他，至少她比汤加丽来得诚实的多。据说有首叫《爱上汤加丽》的歌里这样唱到，不要生活的了无情趣，不要虚伪的戴着面具。现在，当汤加丽开始遮掩自己的过去时，我开始怀疑她脱的动机，如此，爱她不如爱更真实的舒淇。</FONT></SPAN></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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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今天衰透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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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琳与肉</dc:creator>
			<pubDate>Mon, 9 Jan 2006 03:32:4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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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nbsp;&nbsp; <FONT color="#999999">难得一次不扎头巾不带帽子，洗了个头去看比赛，头发干了成了跟童花头。到了赛场被电视台拉去拍照片，说以后做连线节目时用，我靠，早说我就好好整下我的发型再来啊，脸要一直丢下去了，55555555</FONT></P><P><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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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幸好有野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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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琳与肉</dc:creator>
			<pubDate>Mon, 9 Jan 2006 03:18:0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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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FONT color="#999999">&nbsp;&nbsp;&nbsp; 提到美女和野兽，我几痛不欲生。本人既不是美女，又不是野兽（一点不是谦虚，我顶多是个禽兽），一时间难以揣摩出一二，遂求教与我的女性朋友土土。</FONT></P><FONT color="#999999"><P><BR>　　土土在校期间就有不俗之举，其宿舍门上用大号签字笔书曰：NO VIRGIN（没有处女），一度在上海那坐校风严谨的高等学府里引起轩然大波。土土的男朋友是典型的野兽型男人，玩重金属摇滚的鼓手，留一头箭猪式发型，当然，这在其次，用土土的话来说，这样一个野兽型的男人除了能让她在床第体验疯狂之外，更让她着迷的是那种野兽所特有的气质：有最完整的忧伤、孤独、愤怒，在她所在的那个充斥着小男人的城市里，土土让无数女人嫉妒。</P><P><BR>　　女人爱男人，无外乎两点，身体和灵魂（和金钱或者权利有关的不应该叫爱），野兽型男人的受宠正是反映了这个时代男性荷尔蒙的缺失&mdash;&mdash;身体上和灵魂上。前者不用多说，满大街的壮阳广告早就宣告了男性集体肾亏时代的到来，后者也不是什么大疑问，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或者正在完成精神阉割。这几日翻一本《生与70年代》，扉页上书，&ldquo;最后的精神贵族&rdquo;虽然有自恋之嫌疑，却也不是完全吹牛，能固守自己精神家园的人，真的不多了。</P><P><BR>　　想起不久前崔健的南京演唱会，失望之极，曾经的斗士已经成为既得利益者，愤怒和叛逆已经成为一种形而上学的符号，不再拥有真实的力量。野兽气质离这个时代越来越远，这是个女人的悲哀，更是男人的悲哀。顺便说一下，后来土土的鼓手男友最终走上了主流音乐之路，签约一家网络公司，并创作了一系列类似与《两只蝴蝶》这样的歌，但鼓手哥们剪去了箭猪头，对土土说&ldquo;以后我们有钱了&rdquo;的时候，土土转身离去，至今单身。</P><P><BR>　　再后来，土土在电脑上看《金刚》时，她突然想起胡吗个的一句话：生活很无趣，幸好有高跟鞋。土土想起曾经的野兽男友，笑了笑对自己说，男人很阳痿，幸好有野兽</P></FON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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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方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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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琳与肉</dc:creator>
			<pubDate>Mon, 9 Jan 2006 03:15:40 +0800</pubDate>
			<category>宁波人物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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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以方平为宁波人物志的第一篇,并没有什么特殊含义.大抵上来说,在宁波所有朋友里面,方平是最陌生的一位.</FONT></P><P><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在宁波,方平是很有名的一位自由撰稿人,认识他是因为老俞,一起去方平的酒吧玩,方平的酒吧不大,生意不算差,一进门便可见吧台上有个金属雕塑,是个拿着电话听筒的人头象,仿佛暗示着人的倾诉欲望.老俞说,他一个人来的时候都是做吧台的,坐那的都是一群舞文弄墨的朋友,当然,也有迷离的女子,喝冰水,或者是一支啤酒,顶多是一杯威士忌,绝不豪饮.</FONT></P><P><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我和老俞坐楼上,听楼下的乐队演奏晚安北京,在宁波,这样的音乐很难听到.一曲终了,有个青年男子走上来,老俞说,他就是方平.方平身体不大好,不喝酒,聊了几句,听说我有读书的习惯,转身下楼拿了两本书上来.</FONT></P><P><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是他写的&lt;半夏&gt;,方平摸了摸身上,只找到一支圆珠笔,在扉页上写了&quot;史琳杰惠存&quot;,然后抱歉的说,没有水笔,不介意吧.一笑.</FONT></P><P><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第二次见方平还是在他酒吧,他和宁波的东方热线网站合作搞了一次网络征文大赛,我有幸被邀做评委,颁奖那天宁财神也来了,老俞说方平算是宁财神的弟子,姐姐在那咋呼,宁财神也,我的偶像.彼时有网友在网上骂方平搞征文是为了酒吧赚名气赚钱，方平未置可否，但事实上我们都知道，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酒吧，掏出几万块钱出来办征文大赛，要能挣钱，真是奇事了。但方平对于生活的态度就是如此，习惯与把力量隐藏在沉默之下。</FONT></P><P><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直到有天晚上失眠,我才翻&lt;半夏&gt;,这时才知道方平的厉害,一口气读下来,没有过于尖锐的矛盾冲突,却能让人一口气读下来,靠的是文字里的大智慧.终于开始崇拜他了,有次一起吃饭,聊到**,我说,我很是羡慕当年青年们的勇气的.方平只说了句,光有勇气是不够的.我不知道他究竟想要表达什么,但我知道,有些事情,我们没经历过是永远无法去体会的.</FONT></P><P><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离开宁波前和方平吃了次饭,记得当时向他请教怎么写东西才能写的吸引人,方平引用红楼梦的例子,说细节,很多东西都是靠细节铺开的.这是我们最后一次交流,后来我离开了宁波,他也离开了,老俞在那感慨,好朋友,一走就是两个&hellip;&hellip;</FONT></P><P><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这几天回宁波，我在原宿舍里找出了那本《半夏》，开头那几句画依旧有让我战栗的力量。</FONT></P><P><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ldquo;我的手，对于世界的全部企图，只是一盒火柴。&rdquo;</FONT></P><P><FONT color="#999999">&nbsp;&nbsp; 突然很想念方平，这个惟一一个没有一起喝过酒的朋友。</FONT></P>]]></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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